人物
时段
朝代
古籍库 子部
录各广四丈其高用五行八七五九六为尺数(皇祐五年闰月定诸)
(坛)

皇祐地祇坛

志皇祐三年礼官 冯浩
言皇地祇坛各再成面广四丈
九尺东西四丈六尺上等高四尺五寸下等高五尺方
五丈三尺陛广三尺五寸大抵卑陋不 (第 38a 页)
寺兼礼仪事皆惶恐不爱名器以承顺上意又诏为温
成皇后立忌日同 知礼院冯浩
张刍吴充鞠真卿皆争
之执政患之因刍向时奏以父牧尝任蜀官自乞代父
入蜀既而又奏得父书自愿入蜀更不代行无 (第 9b 页)
群道士皆师已及林灵素出众乃使道士孙密觉发其
语不逊下开封狱杀之陷昔者中官 冯浩
为力仔昔未
得罪时先以书示其徒曰上蔡遇冤人仔昔死方四年 (第 24b 页)
冯浩
以罪窜适行至上蔡县上命杀之焉靖康初言
事者至谓鲁公尝欲使仔昔锦袍铁帻以取燕山盖诬

皇太子始册拜将 (第 24b 页)
此立
里客也此木脚客也反以为荣而争趋羡之能自饬励
者无几矣鲁公则居家悔叹每至啜泣而上亦觉其难
制始杀 冯浩
又杀王尧臣若杨十成宣小李使皆死不
明连刬数人然势已成未睹其益而群阉既惧思脱祸
无术则愈事燕游用蛊上心 (第 21b 页)
,又欲群道士皆宗己。及林灵素有宠,忌之,陷以事,囚之东太一宫。旋坐言语不逊,下狱死。仔昔之得罪,宦者 冯浩
力最多。未死时,书示其徒曰:上蔡遇冤人。其后浩南窜,至上蔡被诛。
彭文昌
按《浙江通志》:彭文昌仙居
,又欲群道士皆宗己。及林灵素有宠,忌之,陷以事,囚之东太一宫。旋坐言语不逊,下狱死。仔昔之得罪,宦者 冯浩
力最多。未死时,书示其徒曰:上蔡遇冤人。其后浩南窜,至上蔡被诛。
王俊义
按《宋史·王觌传》:觌从子
修有狱,概独抗章明其罪,言为仇者所中伤,不可以天下法为人报怨。修得解,始服其长者。为郓州时,吏按前守 冯浩
侵公使钱三十万,当以职田租偿。概知其贫,为代以己奉。其平生所为类此。概初名禋,尝梦神人金书名簿有赵概
戴宗濂
  俞庸       伯颜子中
  段武       定定
  杨惠       僧住
   冯浩       
石抹宜孙
  钑纳锡彰     王可
  阿失不花     朱春
  普颜帖木儿    张翱
  帖 ……死所。今日之生,出不幸耳。尚何面目受他命,见天日耶。因发愤病卒。
伯颜子中 段武 定定 杨惠 僧住  冯浩 
石抹宜孙 钑纳锡彰 王可 阿失不花 朱春 普颜帖木儿 张翱 帖木儿不花 元秃蛮 董丑 赵世杰 把匝剌 ……甚众。明兵克镇江,守将段武、平章定定战死。克婺州,浙东廉访使杨惠、婺州达鲁花赤僧住战死。克衢州,总管 冯浩
赴水死。石抹宜孙守处州,其母与弟厚孙先为明兵所获,令以书招之。不听。比克处州,宜孙战败,走建宁,收集
修有狱,概独抗章明其罪,言为仇者所中伤,不可以天下法为人报怨。修得解,始服其长者。为郓州时,吏按前守 冯浩
侵公使钱三十万,当以职田租偿。概知其贫,为代以己奉。其平生所为类此。概初名禋,尝梦神人金书名簿有赵概
虚日。元枢密院判张斌度不能守,密遣其下诣遇春,约降。是夕,引军十馀人出小西门,迎大军入城,众溃。总管 冯浩
赴水死。擒宋伯颜不花,及院判朵粘等。得粮八千石。改衢州为龙游府,以武义知县杨苟知府事。立金斗翼元帅府
仁宗本纪》云云。按《夏国本传》:嘉祐元年,母没,臧氏薨,遣祖儒嵬多聿、则庆唐,及徐舜卿来告哀,诏以 集贤校理冯浩
假尚书刑部郎中、直史馆为吊慰使,文思副使张惟清假文思使副之,乃献遗留马驼以谢。谅祚幼养于母族讹庞,讹
赵概
按《宋史·赵概传》:概,字叔平。秉心和平,与人无怨怒。虽在事如不言,然阴以利物者为不少,议者以比刘宽、娄师德。坐张诰贬六年,念之终不衰,诰死,恤其家备至。欧阳修遇概素薄,又躐知制诰,及修有狱,概独抗章明其罪,言为仇者所中伤,不可以天下法为人报怨。修得解,始服其长者。为郓州时,吏按前守 冯浩
侵公使钱三十万,当以职田租偿。概知其贫,为代以己奉。其平生所为类此。
徐中行〈子庭筠〉
按《宋史·徐